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筛查暨认定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|发布时间:2021-03-16|文:

关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二次筛查认定工作的通知

 

同学们:

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二次筛查认定,是学生资助的常态化工作。现对18、19、20年级贫困学生进行二次筛查认定(不包括大四年级、各年级研究生)。

请本学期需要放弃贫困受助资格、以及申请贫困受助资格的同学于3月18日中午12点前,完成奥蓝系统困难生认定申请。

一、申请条件:

1、申请2020-2021-1学期,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

难学生,如已脱离家庭经济困难情况,可申请放弃贫困受助资格;

2、主要承担学生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失去劳动能力(如残疾、重大疾病、或死亡等),严重影响了学生正常生活和学习,且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者,可申请增补贫困受助资格;

3、学生家庭及本人遭遇疫情及各类突发性自然灾害,严重影响了家庭经济现状,且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者,可申请增补贫困受助资格;

4、学生本人罹患重病且家庭经济困难,有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者,可申请补增贫困受助资格。

二、认定工作程序

(一)学生本人申请

步骤:学生登录奥蓝系统,用户名为学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——资助——困难生认定——选择学期(2020-2021-2),完善本人基本信息——增加记录,完成申请。并准备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及贫困证明材料交至班主任初审。

注:此项工作必须于3月18日中午12点前完成。

(二)班主任初审

步骤:班主任登录奥蓝系统进行初审,账号为工号,密码为空或需重置——学生管理——助困——困难生认定——选择学期(2020-2021-2)——双击左侧合计或xx学院(班级),逐一认定——班主任审批意见选择通过(或不通过、退回)——材料提交情况及诚信指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选择。

班主任对本班每位申请学生进行贫困等级的评定,将评定意见和评定等级填入《贫困认定班级评审小组名单》中“评审小组组长意见”一栏。

(三)学院审批

申请学生完成系统申请、班主任初审后,请将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、贫困证明材料以及《班级贫困认定评审小组意见表》等纸质材料提交给学工组董老师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本次认定按照例行程序,由学生本人申请,经班主任奥蓝系统审批通过,学院再次审核通过。只有当两级审批意见全部通过后,学生申请贫困认定才算成功(班主任审批意见为空,则学生申请无效)。

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未交或未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者不予认定。若申请学生暂未返校,请先提交电子版相关材料,返校后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工组董老师处。

联系人:董老师

联系电话:60261134。

设计艺术学院

2021.3.16